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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斩杀魔兽?”陆希有点兴趣。说起来她连一头真正的魔兽都没见过,倘若魔兽都像黑野猪那样, 那个味道也确实够人受的。

“黑野猪算什么呢。”丹尼尔不自觉地就打开了话匣子, “我当初为了晋升中级骑士, 在黑云山历练了一个月,期间杀了许多魔兽。黑野猪是因体外有些粘液所以臭得很, 但那还比不上巨腭甲虫, 不单能喷出带毒的臭气, 斩杀之后,体内流出的内脏更是臭死人!”

黑云山是长云岭那层层山脉中的一处,因为树林特别茂盛, 远望去如黑云重重,所以得名。那地方跟长云岭大部分有些贫瘠的荒山比起来格外不同, 所以有传说那里就是深渊的一个出口, 正因为不断有魔鬼之力溢出, 所以才有层出不穷的魔兽。

巨腭甲虫这种东西比黑野猪的级别还要高一些, 主要就是它喷出的毒气一次能够笼罩百米方圆,落在皮肤上便是阵阵刺痛,眼睛被薰便睁不开来,若是不慎呼吸进一点儿,那从鼻尖到胸腹简直就像火灼一样,能把人立刻臭晕在地,然后再咳嗽得醒过来。

所以对付这东西,要抢在它喷射臭气之前将其斩杀。当时丹尼尔就是那么做的,但谁知道他一剑下去,甲虫最脆弱的腹部大开,里头却哗啦一声涌出一堆腥臭粘腻的内脏和□□,险些把他埋了!

那真是丹尼尔最狼狈的一次了。他觉醒的斗气其实并不特殊,不过就是最常见的增加速度和力量,八成的骑士都会得到这个能力,所以说起来十分普通。但他的特殊在于双眼,面对对手,不管是人是兽,他都能窥见对手的弱点,击杀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而且他被冯特伯爵挑中之后,还花重金替他找了一柄神术长剑“霜白”,其剑上附有冰冻魔法,击中就能令对方肌肉僵硬,反应渐渐迟钝,更利于他攻击弱点。而且霜白的特性,也会让对手的身体都被冻住,少了那些热血四溅的场面。

所以丹尼尔那是头一次体会内脏糊脸的感觉。

在野外历练以求突破,这当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没有高床软枕,没有净水净衣,脏、臭、湿、腻,那都是难免的。可是这跟被一堆还有点温热的东西埋起来,那是两回事。

当时丹尼尔就吐了。不过吐过一场之后,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再也不会在意这些了,那兜头的腥臭内脏算是把他身上最后一点儿娇气磨光了,他是一名绝对合格的骑士了。

不过,今天丹尼尔才发现,那其实……还不太够。否则他就不会到现在还时不时地担忧自己肚子里有没有虫子,以及看见那些东西就会忍不住地去注意……

尤其是,这些东西是肥料?真的要把它们洒在田地里?那在这种东西里长出来的东西——还能吃吗?

如果只是拿来种土豆也就算了,反正那都是奴隶们吃的,奴隶嘛,什么东西没吃过?可是如果所有的田地里都要种这个,那岂不是他吃的东西,也都是从这些里头长出来的?那些小麦啊蔬菜啊,会不会都沾上了……他再吃面包,吃沙拉的时候,岂不等于在吃——那个吗?

这么一想,内脏糊脸都不算什么了,毕竟那些东西洗洗擦擦就能干净,这个可是要吃进嘴里,咽进肚子的啊。如果说那些虫子是因为饮食不洁净而进了肚子里的,那吃这些岂不是更不干净吗?

不,等一下啊!

丹尼尔突然反应过来——他这一路上都在讲什么啊!他从边陲镇风尘仆仆回来,一听说伯爵小姐在田里,立刻就跟着送马粪的奴隶过来,难道就为了给她讲那巨腭甲虫的内脏有多恶心人的吗?

简直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丹尼尔连忙绞尽脑汁地思索该换个什么话题。女孩子都喜欢什么的来着?据他在王都时的经验,好像无非就是华服、鲜花和宝石吧?

他为什么不从边陲镇带几朵鲜花回来呢?有黑云山在,即使这个时候也还有魔植开花。当然它们大部分都有毒,但也有无毒的——比如说紫穗兰或者金百合。当然很稀少,但如果进山去找找也应该能找到的,这个时候魔兽还没有大量异动,他明明是有机会去找的,怎么就没想到呢?

倒是宝石……边陲镇那边虽然有个宝石矿,但出产的宝石质量和数量都并不高,别说跟出产大量宝石的彩虹领相比,就是跟那些小领地的宝石矿相比也不出色。

丹尼尔正在遗憾,就听伯爵小姐十分有兴趣地追问他:“你说的魔兽都藏在黑云山?我也听说长云领的魔兽很多,是因为教会撤离的缘故吗?”

“不是!”丹尼尔立刻有些愤怒地否认了,“教会纯粹是诬蔑!当初第一位伯爵大人选择长云领,就因为这里是深渊的一个出口,有着大量的魔兽,即使教会来了也无法阻止深渊魔力的溢出,更无法减少魔兽。”

他露出了不屑的冷笑:“黑莓镇?黑莓镇算什么东西,他们的黑森林不过是黑云山一点尾巴的尾巴,魔兽稀少不过是因为我们长云领杀得多罢了。”

长云领最大的收入,就来自于魔兽。皮毛,魔晶,是长云领的两大拳头产品,而魔兽肉则是对口粮的补充,否则就凭这几年田地出产的糟糕情况,就是领主也要撑不下去了。

“撑不下去?”陆希不禁想起了她那间铺着厚厚皮毛地毯的房间,想起那面价值不菲的镜子,还有衣橱里一件件华丽的衣服,和每一餐都摆满了桌子的食物。这,这叫撑不下去?这不应该叫做奢侈吗?

“是啊。”丹尼尔却是理所当然的样子,“去年更换马匹和骑士队的盔甲就是一大笔钱——那些人是故意给我们提价,都是教会的走狗!”

至于说华丽的衣服和丰富的食物,那不是伯爵小姐应有的待遇吗?比起别的领地来,他们长云领的领主真的已经很俭省了,伯爵夫人那才叫奢侈呢,每年光是购买宝石就是一大笔开销,一个人都能顶得上他们骑士队的花费了。

丹尼尔忽然意识到自己说得已经太多了。抱怨伯爵夫人,这可不是他一个骑士应该做的事,几乎已经要算是犯上了。当然,长云领的骑士们没有哪个喜欢伯爵夫人,他们都是忠实于伯爵大人的,而伯爵夫人——呵,一个名义上的女主人罢了。

但是私下议论归议论,表面上还是要恪守礼节的,而他现在的作法其实已经是失礼了。不过,伯爵小姐应该也不喜欢伯爵夫人吧?看看那位夫人给她准备的东西吧,完全的敷衍了事,根本没把她当做继承人来对待,大概是心里还想着让那位法比奥少爷回来继承长云领呢。

这个时候,丹尼尔选择性地忘记了自己之前的想法。事实上在见到伯爵小姐之前,长云领里也没哪个人真的重视她,这从冯特伯爵把一切为她准备的事情都交给伯爵夫人就能看出来了。就连丹尼尔自己,也不过就是完成任务罢了。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丹尼尔悄悄地抬起眼睛看了一下,伯爵小姐虽然穿着旧的粗布衣服,可是那光洁细腻的皮肤宛如南边人最喜欢的象牙雕刻,似乎手摸上去都会留不住地滑下来。大概是来了长云领之后补充了营养,她的脸色也红润起来,显得那双眼睛宛如两颗宝石一般,让他想起长云领曾经出产过的上等煤玉——不,煤玉还不够明澈,那更像海山矿洞最顶级的黑水晶,晶莹欲滴、顾盼生辉。

以前他是不喜欢这种黑色的,因为那代表着堕落,但是现在……感觉脸好像有点疼。

所以他在边陲镇呆了几天,看看情况还算平静,就飞快地跑回来了。而按照往年的习惯,他本来应该把整个防线仔细巡视过才能回来,但那样一来,就还要拖上好几天……

结果现在他回来了,却只跟伯爵小姐讲那些臭烘烘的魔兽……

但是看起来,伯爵小姐好像还挺喜欢听他讲这些的?

陆希的确是听得挺有兴趣,当然她主要是对这些魔兽的用途最感兴趣。从丹尼尔的描述中可知,魔兽可算浑身是宝,低级魔兽还不能形成什么有用的魔晶,但它们的皮毛和肉也十分有用,有些甚至颇为美味,还有特殊的滋补效果,拿到王都去可是很抢手的货物。

皮毛也是一样,比方说近几年王都流行的羽毛帽子,最初就是用长云领的雪雀毛来制作,只不过去年国王找了一位新情人,这位在王都带起了用红色羽毛的潮流,所以雪雀毛就有点儿没落了。

但因为这位新情人行事太过嚣张,激起了不少旧贵族家夫人们的反感,所以偏有人要跟她唱反调,继续吹捧雪雀毛,所以如今雪雀毛还保留着一定的市场。

只可惜雪雀只有羽毛受人喜爱,它的肉并不怎么好吃,因为太过肥腻,所以不配登上贵族的宴席,如果羽毛再没有市场,捕捉它们就很不划算。偏偏这种小型魔兽冬天繁殖极多,缺乏食物就会向边陲镇进犯,不搞掉它们,它们能像蝗虫一样把田地里所有能翻出来的东西都吃光。

“可惜它们的脂油不值钱。”丹尼尔惋惜地说,“只能拿来点灯。倘若能像寒风岭的雪羽鸟那样,能制作沐浴水,那可就值钱了。”

雪雀,雪羽鸟……这两个近似的名字听得陆希晕晕的,经丹尼尔一番解释才明白,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鸟!

雪雀近似于陆希印象中的白孔雀,其一尺长的尾羽末端也带着眼斑,只不过是银灰色的,据说在日光下就像真正的银子一样,还会随着角度不同泛起由雪白到深灰的渐变色彩,十分之典雅,很符合有些贵族的爱好。

这鸟肥得可以,又拖着长尾巴,所以飞行能力不强,但两条腿跑得飞快,还成群结队,被饥饿逼迫狂冲过来的时候,其声势都不亚于野猪群呢。

而且这种鸟是冰系魔兽,尖嘴里一吐就是一道冰息,当然比不上高级魔兽的杀伤力那么大,但冲到人身上也能冻坏皮肉,而且很难治愈。最后往往造成伤处溃烂,轻则留下一个大疤,重则那一块皮肉都要脱落。曾有人不慎被多只雪雀围攻,身上到处溃烂流脓,最终高烧不退,连圣水都没能把他救下来。

而雪羽鸟则是一种麻雀大小的鸟儿,虽然生活在附近同样寒冷的寒风岭,却是一种火系魔兽。这种小鸟散居,喷出的火焰也不是很强烈,杀伤力不大,数量也不多,本来是一种不怎么引人注意的魔兽。

可是十年之前,王都的炼金协会有人用雪羽鸟的油脂配出了沐浴水,一下子就取代了之前常用的浴丸,成了贵族们的新宠。这一下子,雪羽鸟那不多的数量顿时变了味儿,成了“稀少”“珍贵”的代名词。

寒风岭就靠这种“特产”,嗖地一下富了起来,听说领主还聘请了神职人员,驯养起了雪羽鸟。

“其实我们跟寒风岭比邻,靠近寒风岭的那一片山林里也有雪羽鸟。”丹尼尔叹了口气,“只是数量太少,而我们又不能驯养,否则……”否则长云领也可以赚这笔钱啊。

陆希已经听愣了,脱口而出:“那个炼金师,是不是跟寒风岭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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