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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0节

 

(洋人贩卖华人出国,俗称卖猪仔。)

“我看把你的脑子割开, 里头全被橡胶给糊住了”胤礽骂人的嘴特别毒, “你说马六甲的土地有多大?大清的土地有多大?马六甲的人口有多少?而大清的人口又有多少?”

老头子冷笑一声:“你想要跟皇帝分庭抗礼, 且把朝鲜和日本打下来再说。你有这个本事吗?没本事就别把牛皮吹上天!”

弘皙被训斥一顿,脸色非常难看。他低头认错:“是儿子见识浅薄,不比阿玛高瞻远瞩。”

“知道就好。”胤礽吩咐长子,“出去的时候记得叫人给老头我开一个椰子,火气大,得喝椰子水下火。”

马六甲的气候和大清完全不一样,这里不仅有榴莲,还有椰子。理亲王府众人在京城的时候,什么叫榴莲和椰子,他们听都没听说过。等来到这一处海岛之后,他们开始适应此地的气候,品尝此地的瓜果。

胤礽甚至下令更改自家的服饰。

如今的理亲王一把年纪,他已经骑不动很快的烈马。再说马六甲没有草原,跟蒙古那个策马奔腾的地方没法比。原本为适应草原游牧生活而诞生的满洲旗装,对于马六甲这片土地来说并不适宜。

在冬天的时候,草原上的汉子们最喜欢毛皮做的围脖和大氅。而马六甲全年不会下雪,压根不会给人穿毛皮大衣的机会。这里太热了,经常热得胤礽的脑袋冒出来一层汗。

长辫子的清洗是很麻烦的,尤其是天热沾满汗水的长辫子,那股味儿不亚于刺激性武器。理亲王瞅着自己日益稀疏的发量,后面干脆让人把自己的脑袋剃成光头,只在公开场合戴一顶长辫子的假发。人活到一定年纪,便越活越小,做事随心所欲。胤礽最是怕热,他不爱穿长袖的旗装,他学会上身单穿马甲,脚上配一双轻便的木屐。

大抵算是改良版老头背心加拖鞋?

古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其实改变发型和服饰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儿。

光头老王爷单穿一件背心到处溜达,王府里面主子们的穿着也开始变得“清凉”,头发变得越来越短。至于普通百姓和穷人,人们做衣裳能省些布料,那是巴不得的好事,因为布料很费钱的。

永琛带着人马去迎接新娘子的那一日,年轻人穿着一件无袖的背心,一眼看过去皮肤是偏深的小麦色。小灯泡看着马背上的这个大侄子,他看到大侄子的寸头和露出来的胳膊,小孩倒吸了一口凉气——

九阿哥不敢相信,永琛侄儿的衣裳竟然如此……单薄?

九阿哥以为自己单穿一件长袖已经很出格了,谁想到有人竟然穿背心出门!

“永琛侄儿是刚从哪个寺庙还俗回来?”小灯泡胡思乱想,“怎么他的头发弄成这般?永琛侄儿的辫子去哪里了?”

永琛将要去到码头的时候,才想起自己忘了把假辫子戴上。他十分尴尬地跟来自大清的使团会面,打听清楚在场诸位的身份。

十三爷穿着一身亲王吉服,吉服上面的龙栩栩如生。永琛只在自己的祖父屋子里见过这种五爪四团龙的花样,年轻人的神色顿时一凛。永琛早看见那个大声喊叫的小孩子,敢喊他作“侄儿”的,应当是他的堂叔?

小孩子旁边站着一个貌若天仙的姑娘,姑娘的旗袍上面绣着的五爪金龙,这是固伦公主或者和硕公主才有资格用的图样。

永琛猜测这位公主或许是他的哪个姑姑?

他又看到有一个穿着红色婚服的姑娘,姑娘的脸上画了浓浓的妆容。永琛心中一动,这位是他将来的福晋吧?

妆太糊,他看不清楚女子的模样,不过此女五官秀气,应该不丑。

永琛心神一定,福晋不丑就好。在场那么多人里头,他的辈分是最小的那一个。他打探清楚各人的排行,躬身道:“永琛拜见十三叔公!拜见九堂叔!拜见五姑姑!”

“不必多礼。”十三爷看着人高马大的永琛,微微皱起眉头。他认为这个侄孙穿着打扮太过离奇,甚至连头发都变成这样……

等到十三爷见到二哥的时候,他终于明白这股“奇装异服”的风气是打哪里来的。

年老的胤礽穿着一件背心,他打听到是十三爷来了,连假辫子都懒得戴。他跟十三的关系其实挺好的,当年兄弟二人之间并没有龌龊,反而十三被他连累过好几回。

老头舒服得靠在一张贵妃椅上面,旁边搁着一只青绿色的大椰子,他将芦管插过椰子的孔,大口地喝着甘甜的椰子水。理亲王看到离别多年的弟弟,脸上露出怀念的笑容:“是十三啊,你快过来坐。二哥这里有椰子可饮,还有榴莲可以吃。”

胤礽看到十三爷身后的两个崽子,忍不住道:“这是你家的?生得这般俊,十三好福气啊!”

“二哥,这可不是我家的孩子。”十三爷改换了一身轻薄的常服,接过二哥递过来的椰子,“阿哥是四哥家里的,排行第九。格格是四哥收养的姑娘,也是跟咱们同宗的爱新觉罗氏。”

“嘿嘿。”

胤礽笑了两声,看来老四没他有福气。他有好几个亲闺女,老四没有亲闺女,只能收养族里的女儿。他看清楚九阿哥的长相,当年他离开的时候,这个孩子才刚满月,如今一别多年,都长这么大了。

老头指了指十三爷身后的一男一女,道:“阿哥和公主也坐吧,二伯这里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们,想吃什么想喝什么,自己拿,别把自己当外人。”

茉雅奇和小灯泡对视了一眼,都说:“多谢二伯。”他们的目光都落在桌上的榴莲上面。

他们离开皇宫之前,都知道皇上馋榴莲馋得要紧。传说榴莲的名字是下西洋的三宝太监起的,因为榴莲之美味让他们“流连忘返”。

五公主和九阿哥都没吃过榴莲,只听说是有一种长满刺的大果。胤礽随着侄子侄女的目光看过去,他有些得意地说:“这就是榴莲,刚来的那一年我还吃不惯,嫌弃它味道恶臭。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便渐渐吃得惯了。都说榴莲十分滋补,这边的大夫说吃一只榴莲跟吃一只鸡差不多。”

对于王公贵族来说,一只鸡还真不算什么。不过榴莲的美味,是许多马六甲人都认可的。

胤礽虽然年迈,但他握着刀子,颇有兴致地说要亲自开榴莲。随着金黄色果肉暴露在空气中的那一刹那,十三爷表情一变,要不是顾及礼貌,他几乎是要捂着鼻子落荒而逃。

“这个什么榴莲……味道实在是太冲了!”

“就跟那个什么似的……”

小灯泡动了动鼻子,他是能吃螺蛳粉和臭豆腐的人,自然无惧榴莲的气味。茉雅奇记得有些跃跃欲试,她答应过皇阿玛,要把榴莲带回去孝敬他的。

“二伯,这个榴莲真的好吃吗?”茉雅奇有些好奇,“它满身刺,是长在地里还是树上的?采摘榴莲岂不是一项危险的工作?”

胤礽诙谐地说:“传说榴莲长着眼睛呢,它从树上落下的时候总不会砸到人。”他故意顿了顿,五公主和九阿哥露出惊讶的表情,他们真的被骗到了。

理亲王被他们的反应愉悦到了。

“哈哈哈哈哈,骗你们的——”老头把金黄色的果肉取出,轻轻地放在瓷盘里面,他接着说,“榴莲果实从树上落下的时候,之所以不容易砸到人,是因为它总在深夜落下。大半夜的,谁会没事干在果园里闲逛啊,除非是做贼的。”

他盛情地邀请道:“你们快尝尝,这个榴莲到底好不好吃。十三,别想着躲,二哥总想给你吃点好东西,这个榴莲补得很——”

十爷屏住呼吸,他伸手拿了一块榴莲。他看了看吃得很欢乐的小灯泡和茉雅奇,终于一口咬了下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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