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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节

 

“他家又得一个孩儿,这是喜事,你差人送些礼物过去。”晋王跟晋王妃说话,叹了一口气,“只怕大同富庶,别人瞧不上我们这边的东西。”

好些在太原的商人拖家带口地搬去大同,因为大同的机遇多、能发财。晋王没法子拦着别人不许走,他心情不好,连带对种植新粮没那么上心。皇帝说种红薯,晋王胡乱开四五处庄子,让佃户先种下去。

晋王妃待他走后,忍不住抹眼泪。她跟心腹嬷嬷说话:“王爷这是怨上我了,要是我挣气能生下一男半女,哪里能任由代王写信过来奚落?这些年来有不少进府的新人,可是她们饭没少吃,一个肚子中用的都没有!”

“若是当年那个姓刘的孩子能留下,再养几年定能为娘娘所用。”心腹嬷嬷觉得惋惜,“可惜后来他们父女没有再上门,不知道是不是遇到什么事儿。”

晋王妃用帕子轻轻擦脸,道:“恐怕是个福薄的,担不起那一份大福气。”

远在北京的小张——

她抽空给萧靖打了一条围巾,踮起脚,套在他的脖子上:“好看不?暖不暖?”

“暖啊!”萧靖哪里敢说不好,他热得脖子上都是汗,“织的真是好极了!天凉的时候我要日日戴着!”

听得他这样说,张嫣特别高兴。她指着围巾上面的动物图案,问:“舅舅可看出来是什么?”

萧靖低头把围巾解下来,仔细观察着花纹图案。他欢喜地说:“这只带芝麻点的胖橘可真好看,十只橘猫九个胖……”

“呜呜呜呜呜——”

金娇娘很不服气地扑过来,张嫣把豹子抱住,气鼓鼓地说:“才不是橘猫,是金钱豹……金钱豹可难织了,我用毛线戳了很久……”

萧靖立刻改口:“这不是你的错,是娇娘的错。它长得太胖了,它像橘猫。”

早在夏秋的时候,北京纺织一厂用收来的蒙古羊毛纺成毛线,在珍妮机的加工之下,纺线的速度尤其快。起初厂子卖的是毛衣、毛裤和围巾,在京城狠狠带了一波风潮。

可是这样还不够。

万岁嫌弃工人纯手工织毛衣太费时间,他找到复刻珍妮机的宋景。他说:“你先学织毛衣和织围巾,试着研究出来编织的机器……比如你把羊毛线缠在这个齿轮上面,不停地握着把手转啊转啊,机子能够直接把围巾和毛衣织出来。”

他在现代看过这种网红纺织机,在淘宝上面十分热销,大约几十块钱能买到一台。

什么叫工业大明?

工业大明当然要搞事,搞事,搞事!

既然万岁交代下来,宋景对待这一项任务十分认真。他学织毛衣围巾,在家闲埋头苦织。妻子张氏笑话他:“你这又是捣鼓什么东西?你这个羊毛线比丝线粗太多,可不好织成布料……”

“等东西做出来了,那可不得了!”宋景头也不抬地说。

他从厂子里得了好几筐羊毛线,不要钱,这是皇帝给他研究的“经费”。他给老婆孩子分别织了围巾,张氏戴着一条玫红色的围巾出去,附近的街坊邻居都说好看、稀奇。别人问张氏是不是一厂的围巾,张氏不说自己家里有一个织男老公,只夸一厂的东西就是好。

她吹嘘:“这是新款,还没有上市呢。你们买不到的,只有内部职工能买到。”

邻居羡慕地说:“原来是这样,你家有这样的关系,真好啊。”

等到宋景的孩子们拥有四五套毛衣毛裤之后,老宋研究的毛衣纺织机终于有突破性进展。他用竹子造了一个近似石磨模样的机器,旁边带着一个把手,只要用手一直摇着,机子能不断地把毛线织成布。

熟练的工人配上这个毛衣纺织机,大半天的时间能织出来一件毛衣!纺织厂生产毛衣的速度越发迅速,万岁大手一挥,南京的纺织厂很快配上这个机子。

连带皇宫也有这个纺织机。

去年豹子穿了破洞牛仔装,今年张嫣想给金娇娘做一身毛衣。得亏她的手艺不好,用机器转出来的毛衣一个洞接一个洞的,很是漏风,不会把豹子闷坏。

萧靖一边看着她摇着毛衣纺织机,一边逗着豹子玩。他在那里自言自语:“娇娘又要有衣裳了?高兴吗?你瞧瞧你妈,她给你做这个衣裳可费心了,连我都没有……”

得亏万岁这一套说辞没有被外人听见,不然会吓死人。

他认豹子当小孩,小张是孩子他妈,推理可得他俩到底是啥不正当关系。

作者有话说:

关于牛羊肉卖得更便宜,有参考《中国物价史》关于明朝万历年间宛平县(北京一带)物价的描述:“猪肉斤二十厘,牛肉斤十五厘,羊肉斤十五厘,鲜鱼斤二十厘,大鱼斤二十四厘……”明朝禁止吃耕牛,但是蒙古人卖过来的牛不算。因为明朝和蒙古贸易当中有大量牛羊输入,所以明朝尤其是九边地区(九个边境军镇),牛羊肉价格比猪肉便宜。

“厘”是较小的白银度量单位,两以下有钱、分、厘、毫等单位。一斤等于十六两,一两等于十钱,一钱等于十分,一分等于十厘。

参考《中国物价史》理解当时的物价,一斤米“二厘八毫”、一斤面粉“七厘”,一个搬运工人一天的工资是“五十厘”。搬运工人干活一天能买大约三斤牛肉,买几斤米。肉类的价格并不算特别贵,但是其他东西比较贵。如白糖一斤“四十厘”,花椒一斤“四十八厘”,棉花一斤“六十厘”,这在我们今天是没有办法想象的,一斤白糖或者棉花的单价竟然相当于好几斤牛肉。

不知道有没有小天使买过那个织毛衣的网红纺织机,用手摇着就能织出来……我没买过,但是看到好多人买,我觉得以我的手残程度还是直接买毛衣算了,我估计是学不会的。

朱厚照做好人(36)

◎明武宗册封瑞兽当康◎

秋天是收获红薯的时节, 野外的动物可比人类聪明多了。

山西大同城郊的一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专门拿来种红薯, 旁边盖了草棚和木屋, 有巡逻的护卫队专门守在田边。巡抚大人有自己的考量,若是红薯种得好,自然是皆大欢喜。若是红薯种不出来, 百姓用自家种粮食的田地改种红薯,那可是要颗粒无收的!

“朝廷发下来的本子写着,说北方种的红薯是秋天成熟的。”巡抚大人捧着一本《红薯种植手册》进行研究, 心中十分疑惑, “可是秋天究竟是哪个月份?七月、八月还是九月?若都是八月,到底是八月初收成还是八月末收成?”

因为全国的天气情况完全不一样,北方的九月夜里会落霜, 南方九月份还能穿短袖。即便是都是北方地区, 河北、山西甚至新疆的天气能一样吗?

故而萧靖让太监编写《红薯种植手册》的时候,没有写采收的具体日期,只说大约在秋天收获。

巡抚大人派人到田里日日瞧着,每日都挖一铲子下去,看地里的红薯根茎长得如何。起初的小红薯长得跟生姜差不多大,好多人以为已经长成。

心腹捧着一窝红薯跑过来,上面还戴着泥:“大人, 这个红薯长那么大了,是时候挖吗?”

巡抚眯着眼睛,对比着册子上的描述:“先不用挖其他的,册子上写着一个红薯能长到一斤重甚至好几斤的。且再让它长几天吧, 指不定能生得更大。”

他看见这一窝小红薯挨挨挤挤的长着六七个, 若是它们都能长到一斤多的个头, 长成之后能填饱多少人的肚子?

大概是古代的生产力限制了所有人的想象力。

剩下的红薯在地里继续长了半个月,吸收着土地里的养分,个头变得越来越大。最先发现红薯成熟的,其实是闻着味儿的田鼠。大的小的田鼠全家出动,专门挑着各大的红薯啃,这群天杀的小孽畜每个红薯都吃不完,非得咬新的,把红薯糟蹋了一个又一个。它们生得小,动作又轻,夜里集体行动,竟然没有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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