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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与戏子私奔的军阀家大小姐之十四

北方的寒风干燥凌冽,有些刺骨。

雪兴泽双手环胸地背靠在石宅大门前的墙壁上,静静的点燃了一支烟。烟草燃起的香味附着在白烟上瀰漫,不多时便被寒风吹得四下消散。雪兴泽盯着烟捲上明灭的火星,就着烟嘴深深地吸了一口。

味道不似以往的醇厚,反倒带上了淡淡的苦涩。

他仰头,瞇起那双浅琥珀色的眼睛,从薄唇里漫出袅袅烟气。在那张瓷白到近乎毫无血色的脸上,青涩与成熟混杂在一起。

「啊,下雪了。」

一片雪花飘落鼻尖,丝丝凉意瞬间沁入到皮肤里。雪兴泽抬眼望天,灰色的天幕里倾下无数莹白,扬扬洒洒地在半空中飞舞。

胡同里寂静得好似能听到雪落的声音,唯有邻里飘散到天际的炊烟相伴。

少年感觉有点寂寞了,苦涩从嘴里蔓延到肺腑。

雪越下越大,弥天盖地的白芒遮住了视线,脚下零散的烟头逐渐被晶莹的雪花覆盖,雪兴泽吸完了兜里最后一支烟,低低地叹了口气。

外面很冷,他的脚都要冻僵了,却不愿进到宅子里去。

从胡同的一头渐渐走来一个人,离得近了,才看清那是一位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女。她穿着黑色带兔毛衣缘的尼龙外套,脚踏一双黑得发亮的软底扣带皮鞋,举着一把油纸伞,缩着头快步向前走着。

奈何朔风呼啸,单薄的油纸伞阻挡不了多少风雪,无数雪花飞扑在少女的头上脸上,细碎的冰渣铺满了她齐耳的短髮,白嫩嫩的脸颊鼻头也被冻得通红。

她低头一边走,一边抱怨着天气,话语间还夹杂着对女校课表的不满,包子脸鼓成一团,咬牙切齿的小模样引得雪兴泽一声轻笑。

「咦?」包子脸少女吃惊地停住了脚,双眼睁得浑圆地盯着雪兴泽,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雪兴泽被她的表情逗到了,心中的阴霾散了大半,他清了清喉咙,沉声道:「哪里来的小姑娘,盯着男人看也不害臊。」

只见少女听后撇了撇嘴,不以为意地回道:「我看你也不大,还管我叫小姑娘,而且我也不小了,没准儿我还比你大呢。」她以眼光上下扫了雪兴泽的衣着,在雪花的覆盖下依稀还能瞧得清是军装,于是她语重心长的说:「年轻人一腔热血是好事,但要记着保重身体,家国的重担不少一两条命来承担。」

她一本正经,包子脸上的表情老气横秋。

雪兴泽又被惹得发笑,这小姑娘一开口就是教导人的语气,真不知她平时怎么和人相处。他不想接她的话,于是问道:「喂,我问你,你刚才干嘛盯着我看?」

「我在看是谁那么傻,大雪天在外面冻成了冰雕也不知道回屋躲着取暖。」

「那你现在看我傻不傻?」

少女耸耸肩,復又用手指点了点头,不等雪兴泽反应过来便举着伞继续向前迈步了,走得远了她才嘀咕道:「要是脑子没问题,谁会在大雪天里站在家门外,冻得嘴唇都青紫了还和陌生人搭话呢……」

她忍不住回头看去,适才少年站立的地方已经空了,只留下深深的两排脚印。

「真是怪人。嘶!好冷!得赶快走回家……」

雪兴泽和少女说完话心情便放晴了许多,他也不计较被人暗指脑子有病,乐呵呵地弹了弹身上的雪,转身进了宅子。

即便十分不愿和钱云笙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基于想要和顾明月住得近一点,他忍着不甘的心情住入了小夫妻隔壁的厢房,一进屋便把军帽外套斗篷全部甩在了案几上,伸手给自己倒了杯茶。

强压下因姐姐被抢走所引起的苦涩郁闷,他靠在火炉边烤着手脚,同时思考起早先钱云笙说的话。

他刚开始想,满腹的委屈便涌上了心田。

最先发现姐姐彻夜未归的是家里的佣人。很快母亲便从佣人那里知道了姐姐未归家的消息,姐姐向来即便是晚归,都会提前和家里打声招呼,不吭一声就外宿,是从未有过的,于是母亲从中嗅到了一丝不寻常。她遣佣人询问家里的车伕昨夜拉小姐去了哪里,一听是戏院便瘫到了椅子上。

知女莫过母,更何况坊间传闻自家女儿心繫仙霓社的台柱钱老闆之事她早有耳闻,当即便猜到自己女儿可能是与那人私奔了。

解下来便是母亲哭天抹泪地央他去找,要他瞒着父亲尽快把二人追回。可惜当时并不知姐姐与钱云笙会去哪里,是会坐船、坐火车、还是偷偷暂时躲在上海附近避风头,于是他焦急得简直快要发疯,只能派大量的人四处搜寻,以期迅速地找到姐姐,却还是晚了半步。

本是不应声张地偷偷寻人,可派人大范围地搜查难免动静不小,几小时后唐家便通过遍布在上海大街小巷及各单位里的探子知道了消息。

怪就怪在只要事关姐姐,他往往不能保持冷静理智,失控地派遣大量手下搜寻的后果就是,被唐家大少误认为是特意走路风声,透出顾明月与钱云笙私奔的消息。

雪兴泽感觉自己很冤,钱云笙特意与他说那样一番话,是不是代表姐姐也误会了。而且他更在意的是唐英智,是否对姐姐做了什么,当时钱云笙把照顾两字咬得极重……

少年又是委屈气闷又是后怕,心里愤愤地给唐英智记上了一笔,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他想都没想这都是自己姐姐与戏子私奔在先造成的,谁让他挑拨离间他们姐弟,谁让他胆敢对姐姐下手!

至于钱云笙,他更是恨不能一枪毙了他!

雪兴泽喜欢雪荷泽是毋庸置疑的,可是他并不能分清楚自己对于姐姐是哪一种喜欢:是男女之间的爱恋,还是积年累月的亲情。

但他清楚的知道,抢走姐姐的人都是该千刀万剐的!

雪兴泽从小和雪荷泽一同长大,曾经以为姐姐会一直是自己的,却随着年龄的增长认识到自己的想法太过简单,近乎于一厢情愿。他不求能娶到姐姐,只要能够在姐姐周围便心满意足了。在他好不容易才接受姐姐会嫁给唐英韶的事实后,钱云笙竟然横插一脚,简直让他无法接受!

像那般出身低到尘埃里的人,如何能配得上姐姐!无权无势,如何能护得了姐姐一世安康。

以美貌迷惑住了单纯的姐姐,这样的败类,简直不可原谅!

雪兴泽完全不会想是自己姐姐拐带了人傢俬奔,姐控少年的思维模式:不论姐姐发生了什么,都是在周围的你们的错!

愤怒过后,姐控少年雪兴泽又沮丧了。钱云笙最一无是处,可是他最大的砝码,就是姐姐喜欢他,喜欢他到了愿意不顾世俗,愿意逃婚与他结成连理。

天大地大,都抵不过姐姐的喜欢大。雪兴泽不愿意接受钱云笙,可姐姐好像并不想由自己来照顾她……姐姐的眼光,真是差到只看脸了。

姐控少年在屋里,对着一盆炉火,忧伤地发呆。

而在一墙之隔,场景截然不同。

钱云笙在灶房里烧了锅热水,用瓢舀了些放到铜盆里,兑上些井水后,用手试了试温度,觉得刚刚好,便端回了厢房,放到炕前的地上,挽起袖子亲自为顾明月擦手洗脚。

屋子里的地龙烧得十分旺,炕上热烘烘的极是舒服。顾明月解开了衣裳的领口,露出里面白绢的汗衫,懒洋洋的用胳膊肘支在炕桌上,任由男人为她忙前忙后。

钱云笙褪下顾明月的鞋袜,把那双白生生粉嫩嫩的小脚丫托在手心。即使从没裹过脚,那双玉足天生玲珑,圆滚滚肉呼呼的脚趾颗颗如珠,肉粉色的指甲泛着莹润剔透的光泽。

他边看,心里边是讚叹。生就如此一对儿莲足,真真让人喜爱到了心坎里。

顾明月感觉自己的双脚被浸入了温热的水里,钱云笙的手指揉过她的脚趾缝,力道适中地按压轻推她的脚掌,把她侍候得浑身似过了电,如小兽般瞇起眼睛想要打盹儿。

钱云笙洗净按摩完脚丫握在手里,他向侧探身准备拿过绸巾,不经意抬头一看,便见顾明月一晃一垂头的迷糊模样,不禁露出一抹宠溺的微笑,用绸巾揩拭干她脚面的水珠,挪开了水盆,移动矮椅凑近了去。

把那半湿的绸巾搭在左手上,充作白杭绸的水袖,钱云笙右手翘起小指,姿态优美地虚作了个握扇的动作置于胸前,便开口清唱道:「最撩人春色是今天……」他方一张口,顾明月便睁开了眼睛,双手托着脸饶有兴致地听起曲子。

雪荷泽最着迷于钱云笙唱戏时的样子,他捻起的兰花指,如敦煌壁画上的飞天一般秀美,翘起的食指与小指带着微浅上弯的弧度,修长白皙。唱寻梦这一段时,右手先是持扇自胸前由里向外翻一个圈再横于胸前,左手向下小幅度拂甩轻抖水绣,配合着右手的动作收放自如,一招一式皆是精雕细琢,举手投足间轻盈飘忽,行似弱柳,体态雅致婀娜。

每当钱云笙开口清唱,他的面容便如南海的珍珠般莹光溢彩,那双黑亮的眸子似盛满了细碎剔透的白水晶,闪烁着璀璨炫丽的华光。他的唱腔流丽悠远,轻柔婉折,音调软糯缠绵,如水磨般细腻柔和,余音绕樑三日而不绝。

顾明月也喜欢钱云笙的戏,喜欢他转身顾盼时的风流旖旎,小步蹀躞时的摇曳生姿,又或是他举袖扬袂、掩扇轻罗的行云流水,娇羞无限。他精于用气,咬字清晰准确,吐字传声巧妙流丽,型腔转调抑扬顿挫一气呵成,妙造自然。

他最美的时刻,莫过于站在聚光灯下的舞台上,柔媚细婉,却又惊心动魄,时光的流速似乎凝滞,凡此种种,使人目摇神迷,神魂旌荡,不知今夕是何夕。

雪兴泽认为钱云笙用美色迷惑住了雪荷泽或许是对的,雅到如空谷幽兰,艷极似碧池红莲,他的美充满了矛盾,含蓄婉约与热烈奔放交糅变换,斑驳陆离间透出钟灵毓秀,无论男装或是女服,皆妙丽无双,令人过目难忘。

顾明月对钱云笙的喜爱,她对他的感情,或许比她自以为的更加深刻。若说钱云笙是一滩泥沼,顾明月已经在里面陷入了半个身子,而她的理智便是攥在手心的那根向外连接的粗枝,防止她完完全全的沉入沼泽。

她怕自己会舍不得走,在耳鬓厮磨,温香软语后,剩下的只有孜然一身的孤独。

这样就很好,这样便足够了。回忆太过沉重,她无法长久地背负,週而復始地活着。

钱云笙唱得曼声徐度,他用指尖滑动在顾明月的脚背上,绕着圈儿地徐徐向上,抚过脚踝,探入裙底,游走在细腻的肌肤表面,在她的深处,点燃慾望的火花。

「……

原来春心无处不下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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